
以会出现在那种场合,完全是因为恶趣味。 &esp;&esp;总有些自以为是的蠢货,以为雄性生物都爱好胯下那二两肉的欢愉,为了讨好他、接近季家,带他去所谓“快活”的地方。 &esp;&esp;这样的蠢货活着干嘛? &esp;&esp;反正闲着也是闲着,季笙不介意过去溜达一圈,以“你竟然敢带我来到这种肮脏龌龊场所”为由,整死这样的蠢货,既能满足个人喜好,又能给自己积功德——惯爱去那种地方的人能是什么好东西?替天行道罢了。 &esp;&esp;季笙觉得,无聊的生活是需要这种点缀的。 &esp;&esp;今天同样如此。 &esp;&esp;同样的赴约,同样的翻脸,同样的享受看着蠢货死前哀嚎,坐在二楼红木椅上的季笙支着...